中国网财经9月14日讯(记者 牛荷)日前,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(2020年第57号),其中,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(现已更名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)涉入其中。
通告称,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,标示为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复方金银花颗粒”不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差异。
值得注意的是,天眼查显示,2020年6月1日,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(“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”)。
官网资料显示,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前身是广州市红卫制药厂,创建于1971年3月。2012年9月13日,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全面负责其生产经营管理及发展工作,属国有全资企业。
天眼查显示,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是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,而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白云山(SH:600332)持股45.04%的大股东。
(责任编辑:顾凡)